遵守法律法規及學校規章制度
列入普通高校國家統一招生計劃,不屬于定向和委托培養,完成學業并于當年取得相應的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
在校期間未與任何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或人事聘用關系,未繳納社會保險(非上海生源畢業生最高學歷階段自主創業并擔任企業法定代表人,以自主創業形式為本人申請辦理本市戶籍,并由該企業為其繳納社會保險的,不受該條件限制)
與符合前文規定申請條件的用人單位簽訂勞動或聘用合同期為一年及以上的就業協議,中介機構的派遣人員不予受理。
上海落戶資格查詢入口:上海落戶條件查詢(落戶上海資格一查便知)
本市入伍退役士兵接收安置材料
本市入伍退役士兵持區縣民政部門簽發的《接收通知書》、部隊開具的行政介紹信、戶口報入處的戶口簿、結婚證等證件
外地入伍退役士兵進滬接收安置材料:
1.退役士兵檔案原件一份
2.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3.結婚證原件及結婚證一份
4.房屋產權證或租賃憑證
5.房屋產權人,承租人及戶主、成年同主任等一致同意申請人落戶的證明
除基本材料外,還需另附以下2項材料:
1.由學校征兵工作部門(一般為人武部或保衛處)出具的畢業生入伍及退役情況證明(樣張可在上海學生就業創業服務網www.firstjob.shec.edu.cn下載中心下載);
2.《士兵退役證》復印件(驗原件)
申請人向區(縣)民政部門提出申請,區(縣)民政部門初審,上海市民政局書面審查,符合條件的批準進滬,材料退回到初審的區(縣)民政部門,區(縣)民政部門出具《接受通知書》及申報戶口證明信,申請人領取后,自行前往公安機關辦理戶口遷入手續!
不符合條件的,不批準進滬,材料退回初審的區(縣)民政部門,初審的區(縣)民政部門,告知申請人及其原部隊不予批準的事實和理由
版權聲明
為了確保您的測評結果更準確, 我們申請您留下聯系方式以便我們人工審核后通過電話回訪告訴您準確的測評結果。*您的信息受 《隱私保護聲明》保護
提交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