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海辦理上海居住證可以為后期上海積分和落戶辦理打下基礎!上海居住證辦理如何辦理,看完這一篇就能告訴你,居住證辦理的條件、材料、地點、辦理時間!往下看吧
根據最新出臺的《上海市居住證管理辦法》,今年開始申請居住證,原先需要提供的“《寄宿證明》;勞動合同復印件、企業或個體工商營業執照復印件及參加本市社會保險滿6個月的證明;結婚證復印件、錄取通知書及非學歷教育機構出具的書面證明等證明材料”這些材料,你都可以不用出具了
但是在本市辦理居住登記已經滿半年的你,還需要滿足以下三個條件中的一個:
(溫馨提示:居住在違法建筑或者有違法居住行為的,不予辦理居住登記、《居住證》)
境內來滬人員應當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到現居住地的街道(鄉、鎮)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辦理居住登記。登記滿半年即可辦理上海居住證!
(1)填寫《居住登記信息表》
(2)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證或者戶口簿的復印件(驗原件)
(3)在滬合法居住證明:
居住在本人或近親屬自購住房的,提供相應的房地產權證明復印件(驗原件)
居住在本人或近親屬租賃住房的,提供房屋管理部門出具的房屋租賃合同登記備案證明復印件(驗原件)
居住在單位、學校集體宿舍的,提供單位、學校人事或者保衛部門出具的集體宿舍證明
(4)居住在近親屬自購或者租賃住房的,還應當提供相應的親屬關系證明。近親屬,包括父母、配偶、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同胞兄弟姐妹
注:2018年起辦理居住證不需要居委會開居住證明了
(1)《上海市居住證申請表》
(2)本人居民身份證或者戶口簿的復印件(驗原件)
(3)申請人現居住地址與居住登記地址不一致的,應當提供相應的在滬合法居住證明:
居住在本人或近親屬自購住房的,提供相應的房地產權證明復印件(驗原件)
居住在本人或近親屬租賃住房的,提供房屋管理部門出具的房屋租賃合同登記備案證明復印件(驗原件)
居住在單位、學校集體宿舍的,提供單位、學校人事或者保衛部門出具的集體宿舍證明
居住在近親屬自購或者租賃住房的,還應當提供相應的親屬關系證明。近親屬,包括父母、配偶、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同胞兄弟姐妹
(1)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應當自受理之日起2個工作日內,將相關申辦材料移送所在地公安派出所
(2)公安派出所收到申辦材料后,應當在6個工作日內,通過信息系統進行后臺比對完成核定
(3)對符合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申領條件之一的,公安制證部門應在7個工作日內完成證件制作
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收到公安部門制作的《居住證》后,會在2個工作日內通知申請人前來領取。申請人領證時應交回《上海市居住證受理回執》和出示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大概17個工作日辦結!
境內來滬人員首次申領《上海市居住證》的,免收工本費
因個人原因重新申領或者換領、補領《居住證》的,由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向申請人收取證件工本費,并出具全市統一的定額收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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